2016年初,学院工会接到四川省总工会文件:为大力弘扬女劳模、女先进的优秀品质及奉献精神,激励全省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、建功立业,省总工会拟在2016年庆祝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108周年之际,通报一批在我省经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。
接到文件通知后,学院领导高度重视,根据文件精神,严格按照推荐工作原则和程序,经学院各分工会推荐,工会委员会和女工委员会审议,教代会通过,一致同意推荐刘文老师为2016年“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”候选人。
2016年3月,四川省总工会正式发文并公示,授予刘文老师“四川省五一巾帼标兵”称号。